元白诗论


自唐以来,比兴一直是最重要的观念之一。后世所谓比兴虽与毛、郑不尽同,可是论诗的人所重的不是比兴本身,而是诗的作用。白居易是这种诗论最重要的代表。   
白居易的影响大于元稹,所以我们这里只讨论白。他有《山中与元九书》,内容大约是:
(1)六义衰微
从周衰秦兴,六义渐微。到了六朝,诗之内容均是嘲风雪弄花草,六义尽矣。及唐,杜诗最多(千余首),然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样的诗,亦不过三四十首。诗道可说崩溃了。
(2)为事而作
白说:“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诗歌之意义,在它能够“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道人情”。元稹亦同意。
(3)讽谕诗
元白把诗分类,而以讽谕诗列于其首(分类:讽谕诗——新乐府之属、闲适诗、感伤诗、韵律诗)。讽谕诗是关于美刺兴比的,讽政府对人民之压迫需索,以讽谕诗表兼济天下之志。这些诗有政治、社会之作用,后人以为此类诗不若其自然流露情怀之诗佳。风、雅、比、兴、美、刺是诗的政教作用,白居易要把这种作用扩而大之,应用于一切诗上,忽略了诗的抒情作用。论诗尊比兴,其实所尊的非比兴本身的价值,而在于诗以明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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