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下消失的“我”


“我”不见了。
在生活这似乎是笑话,然而在建国初直到七十年代后期的新诗史上,这却是一个令人心酸的事实: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们的诗中,找不到“我”的影子,找不到诗人自我抒情的形象。我们所看到的绝大多数主人公,是从外貌到内心都只有共性而毫无个人特色的“平均数”。
这和当时的理论指导是分不开的。建国之初的诗歌理论,提倡抒情主人公必须是摆脱了“小我”的“大我”,认为诗人的形象应当是“一个正面人物的典型形象”,或者是“这首诗的唯一的典型形象,是群众当中的一个先进人物、模范人物”,是一个“纯粹的人”。
于是,诗歌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便不知不觉地脱离了诗人的个性,脱离了活生生的普通人的真实情感。诗歌主人公的形象高大而完美,如同笼罩着一层耀眼的光环。在这光环之下,作为抒情个体的小我渐渐消失,作为“纯粹”化身的大我日益成为唯一的歌者,诗歌走向一般化和统一化。于是采煤工人们都唱“我为革命把煤采,心红胆壮志豪迈”、“乌金宝库咱来开,红色地球咱来绣”,瓦工们都是“登上脚手架,胸怀普天下”,生产队长“望着队里百十口,想着天下三十亿”,而造船工人们则“胸怀五大洋,造出千轮万船奔四海,驶向共产主义红海港”……
与理论实践相适应,批评界也摈弃了诗中的“自我”。所以当郭小川以“我”的口吻向“青年公民”发出召唤,当贺敬之在给党的颂歌中插入了一段“我”的经历的抒唱时,“口气太大”、“突出个人”等帽子便纷纷向他们扣来了。
“自我”噤若寒蝉。充斥着豪言壮语的诗坛热闹而又沉寂。我们不复听到诗人诉说自己的苦闷与欢乐、友谊与爱情,也不复看到冰心式的清丽和郭沫苦式的豪放纷呈异彩。我们只看到光环下千篇一律的“纯粹”。
然而,诗是“真”的文学,以真动人。诗又是抒情的,所以它无法抛开诗人自我抒情的形象。即使是进步诗歌中超越个人的“大我”,也总是通过充分个性化了的“小我”来表现的。一旦在诗中驱逐了“自我”,以“纯粹之言”代替了真实的喜怒哀乐,诗便往往会流于虚假空洞,也就失去了诗的个性特征而不复为诗了。
让我们记住曾经有过的教训,让我们珍惜诗的本来面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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