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金牌两得主的遭遇
为了抗议美国黑人在国内所遭受到的剥削和歧视,1968年10月16日史密斯和卡洛斯这两名黑人选手在分别获得墨西哥奥运会男子200米和400米金牌后的领奖仪式上,光脚、低头、握拳、伸臂告诉全世界人民,美国政府所标榜的民权、宪法只不过是华丽辞藻而已。
据说,他们的行动“触犯”了奥林匹克宪章,美国奥委会立即作出决定,停止他们参赛资格,勒令48小时立即离境回国。这就是闻名的“黑人人权事件”。
史密斯回到大学,准备读完最后一个学期的课程,但是他被开除了。校队队长请他交出队服。他给好友吉姆·布朗打电话,询问在去墨西哥之前商谈过的去洛杉机公羊职业橄榄球队的结果,回答他的是布朗要他偿还所借200元洽谈费。由于他的身体素质好,他不死心,到处打听还有什么运动队能收他,然而毫无结果。
卡洛斯的结局更惨,1969年他放弃运动生涯,1972年到慕尼黑奥运会充任鞋厂推销员。
墨西哥奥运会的两位金牌获得者,由于种族歧视,为了争取黑人人权,被美国所标榜的“民权”葬送了辉煌的运动生涯,为了生活受尽了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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