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调·胡十八]人笑余(张养浩)


《[双调·胡十八]“人笑余”(张养浩)》

人笑余,类狂夫,我道渠,似囚拘。为些儿名利损了身躯,不是他乐处,好教我叹吁。唤蛾眉酒再斟,把春光且邀住。

见《云庄休居自适小乐府》。这首小令在人与我的对比中表现了及时行乐的思想情绪。开篇四句,把人对我的嘲笑与我对人的看法构成对比,“狂夫”和“囚拘”两种人格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些儿名利”三句即紧承“囚拘”而来,对那些被名利拘囚而断送了性命的人深表感叹,由此衬托出官场中争名夺利的危险。最后二句则照应“狂夫”的自我形象,在描写以酒消闲的行为中流露出及时行乐的思想。此曲用对比之法,两相比较,有强烈的反衬效果。作者把议论、感慨和形象的描写相结合,以质朴自然之语写出了复杂的人生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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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养浩 双调 元曲赏析 胡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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