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约交涉


1854年(咸丰四年)中英《南京条约》届满十二年,英国驻华公使包令援引中美《望厦条约》关于通商各口情形不一,“贸易及海面各款,不无稍有变通之处,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的条文,联合法、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条约的要求。内容包括:中国全境开放通商,允准外国人在中国城市购买地产,鸦片贸易合法化,废除子口税,公使常驻北京等,遭到拒绝。1856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届满十二年,美国驻华公使伯驾联合英国公使包令、法国代办顾随故伎重演,强要修约,以扩大侵华权益,再次被清政府拒绝。于是英、法分别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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