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


简称“汉冶萍公司”。中国第一个新式钢铁联合企业。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组成。1889年(光绪十五年)春,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州筹设炼铁厂。同年冬,张之洞移督湖广,将机器设备随迁汉阳。1890年兴建汉阳铁厂,并决定开采大冶铁矿。1891年铁矿投产,雇工千余人。1893年汉阳铁厂建成,共有十个分厂、两座炼铁高炉;设备皆从英、比(利时)等国购置,聘外国技师约四十人,雇工约三千人,次年投产。起初厂、矿皆属官办,1896年起改为官督商办,由盛宣怀认股一百万两接办。1898年为解决汉阳铁厂燃料,又招股一百万两,设萍乡煤矿局,开采煤矿,雇工三千六百余人。1908年盛宣怀获准将上述三企业合并扩充,改名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辛亥革命前夕,铁厂年产钢约七万吨;铁矿年产铁砂约五十万吨;煤矿年产煤约六十万吨。因经营腐败,连年亏蚀。曾多次向日本贷款,以生铁、铁矿等原料廉价抵偿,以致公司逐渐为日本操纵。抗日战争期间,汉阳铁厂被国民党政府兵工署接管,部分设备拆迁重庆组建大渡口钢铁厂,萍乡煤矿由资源委员会清理,部分设备迁运广西,余为日军侵占。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政府接收。建国后回到人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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