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简称“民革”。1947年12月12日,李济深、蔡廷锴为首的“民促”,谭平山、郭春涛为首的“民联”和民主革命同盟领导人王昆仑等,联合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民主分子,在香港召开国民党民主派联席会议,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年1月1日发表成立宣言、行动纲领、告本党同志书,正式宣告成立。设中央执行委员会,李济深任。以香港为总部,下有湖南、广东、福建及北方等支部。主张坚持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和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助长内战的政策;呼吁成立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代表的联合政府。同年5月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新政协的号召。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民革”是国民党内各反蒋派系和民主分子的联合体。“民革”成立后,“民促”、“民联”既是“民革”组成部分,又单独存在,直至1949年11月召开第二次国民党民主派代表会议为止。建国后,积极推动、团结其成员及所联系的人士参加革命和建设,成为劳动者和部分拥护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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