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


简称“民盟”。1944年9月19日由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而成。取消团体会员制,以个人名义加入,设中央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张澜任,下有云南、四川、重庆、广东、华北、西北、东南支部及总支部。出版机关刊物《民主报》。1945年8月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民主统一,和平建国”口号。任务为“将苏联的经济民主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权的统治”,“彻底消除内战的危机”,成立联合政府,召开国民大会。主张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司法独立,地方自治,平均财富,减租减息,制定最高土地私有额;军队国家化;保障国家领土主权之完整;与各国和平共处;教育普及化、大众化;男女平等;学术自由等。1946年1月参加政治协商会议,反对国民党的内战、独裁政策。同年底拒绝参加伪国大,否认伪宪法。次年10月被国民党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1948年1月在沈钧儒、章伯钧主持下,于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重建总部,确定联共反蒋政治路线,并在解放区发展地方组织。1949年3月总部迁北平(今北京)。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建国后,积极推动成员和所联系的人士参加革命和建设,成为以文化教育界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劳动者和拥护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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