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焚书》


《续焚书》

明李贽撰。李贽(1527~1602),明代著名思想家,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嘉靖举人,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思想观点上主张反对宋明理学正统,尝自言:“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见道学生则尤恶”。否认有“道”的存在,认为“人无不载道”,“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认为“谓圣人不欲富贵,未之有也”,“势利之心,亦吾人秉赋之自然”。晚年专注于史学,著有《藏书》及《续藏书》,目的是要打破汉唐宋以来的传统史学观点。此外尚著有《焚书》、《史纲评要》、《李温陵集》等。万历三十年(1602)被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下狱,于狱中自裁而死。《焚书》共6卷,为作者的代表作。“焚书”之意是说书中所言都切近当世学者痼疾,逆人之耳,预知流传出去必有杀身之祸,理当焚而弃之;但因其流入人心,故明知如此,也要刊行于世。该书为续《焚书》之作,作者死后,由门人汪本钶编辑成书。共5卷。内容主要为作者所作书信、杂述、史论和诗歌等。其中第1卷《书汇》中有10卷,第2卷《序汇》中的《开国小叙》、《史阁叙述》两篇和第3卷《读史汇》中各篇与《焚书》重复,但文字有所删节。语言犀利,思想敏锐,鲜明地反映出作者反对礼教,抨击道学,不满于当时的腐败政治的观点。如第2卷《圣教小引》一篇中说:“余自幼读《圣教》不知《圣教》,尊孔子不知夫子何自可尊,所谓矮子观场,随人说研,和声而已。是余五十以前真一犬也,因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若问以吠声之故,正好哑然自笑也已。”其余论史、论佛及诗歌等,亦足可取。如第5卷《歌风台》诗说:“歌风万古台,猛士起蒿莱。四纪为天子,又思猛士来,欲飞无羽翼,特地令心哀。子房学辟告,四皓出商雒。今日歌《大风》,明朝歌《鸿鹄》,为语戚夫人,高皇是假哭。”初刊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1959年中华书局据明刻本出版有标点本,1961年再版。1975年增补重印,与《焚书》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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