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


《明史纪事本末》

《明史纪事本末》,清初谷应泰撰。谷应泰(1620~1690),字赓虞,别号霖苍,直隶丰润(今河北丰润县)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做过户部主事、员外郎,顺治十三年(1656))调任提督浙江学政佥事。《明史纪事本末》即撰于此时。

该书成于顺治十五年(1658),共80卷,纪事始于元至正十二年(1352)朱元障起兵,止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克北京,朱由检自杀。编者把这近300年间的自认为重要的事件,列为80个专题,每题1卷,记述了这些事件的始末。每卷后附有“谷应泰曰”的论断,以表明作者自己的看法。书中编者以地主阶级的立场总结明代兴亡的经验,为清代的封建统治服务。他在书中对于李自成等领导的农民起义,不仅诬为“盗贼”,且多用丑化的写法记载起义军的活动,如把李自成说成是“志乐狗盗,所至焚荡屠夷。”而对于效忠君王的人,均肯定为正面人物,甚至不惜采用伪史记载。如《建文逊国》就是一例。另外,书未能全面反映明代的重要历史件,如对于明清之际的史事避而不谈。有关明朝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没有反映,就连郑和下西洋这样的中外关系史上的大事件,书中亦无记载。尽管该书存在上述这些问题,但作为概括有明一代史实的一部大书,还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虽然对待农民起义作者持反对态度,但有关专题就有15篇之多,几占全书的五分之一。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它如修治运河,防御倭寇,宦官弄权,矿税为害等方面,都有专篇论述,具有较高史料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该书“排比纂次,详略得中,首尾秩然,于一代事实,极为淹贯。”这是比较公允的。

该书最早的刻本为顺治十五年(1658)谷氏所刻之筑益堂本。1977年中华书局出版该书点校本,末附《明史纪事本末补遗》6卷、《明史纪事本末补编》5卷及有关资料,宜于研习者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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