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礼议


明世宗时关于崇祀其父兴献王朱祐杬典礼的的争论。明武宗无子,死后由顾命大臣杨廷和与皇太后商定,以遗诏宣布迎立兴献王之子朱厚熜继嗣,是为世宗。正德十六年(1521)四月二十七日,刚即位五天的世宗,令礼官集议崇祀其父兴献王的典礼。礼部尚书毛澄请命内阁首辅杨廷和,杨廷和提出当以孝宗为皇考(皇父),以兴献王及妃为皇叔父母,祭告上笺称侄。世宗不满说:“父母可移易乎?”令再议。而阁臣杨廷和、蒋晃、毛纪,尚书毛澄都坚持原意。世宗仍命礼官再议。观政进士张璁迎合世宗的心理,上《大礼疏》说:“皇上以兴献王世子入继武宗皇帝统,非继孝宗嗣也”。“奈何舍献王勿考而考孝宗,使献王有子而无子,皇上有父而无父哉”(《国榷》卷52)。而且提出要在北京为兴献王立庙。武宗对此大为赞赏。把批示交予杨廷和说:“卿等所言俱有见,第朕罔极之恩(父母之恩)无由报也。今尊父为兴献皇帝,母为兴献皇后”(《明史纪事本末·大礼义》)。杨廷和等不从命。一些礼官也以杨廷和的意见为是,并要求斥罚张璁,世宗不听。九月,世宗母兴献王妃自安陆到北京,行至通州,听说要以孝宗为皇考,气愤地说:“安得以我子为人之子!”不肯进京。世宗便对皇太后表示,愿不做皇帝而奉母归。杨廷和见势不得已,乃草诏下礼部,谓世宗承皇太后命,可以称本生父兴献王为兴献帝,母为兴献后。意谓此诏不是廷议的意见。兵部主事霍韬,见张璁的意见将见用,也附和张璁说礼官坚持的意见不对。杨廷和为在争议中获优势,便提拔与己意见相同的人,把巡抚云南都御史何春提升为吏部侍郎,致仕家居的都御史林俊起用为工部尚书。对不同意见者则予排斥,他授意吏部,任张璁为南京刑部主事,调出北京。
世宗对称兴献王、后为兴献帝、后,仍不满意,又以皇太后懿旨为名,在“帝”、“后”前加“皇”字,并且说:“朕不敢辞,尔群臣其承后命。”廷和等见不可争,都要求罢归。世宗未允。可是嘉靖元年(1522)正月,郊祀刚完,清宁宫发生火灾,杨廷和、蒋冕、毛纪、费宏等阁臣,说这是因为兴献帝、后的加称,祖宗神灵不悦而招致的。这一灾异之说,使世宗心动,便依了杨廷和等的意见,称孝宗为皇考,兴献帝、后不加“皇”字。并据以于三月正式上尊号,兴献帝庙立于安陆。杨廷和等取得胜利。
但是争议并未就此结束。嘉靖二年(1523),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与张璁又上疏说:“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明史纪事本末·大礼议》)。世宗对此议甚为中意,又会文武群臣集议可否。嘉靖三年(1524),杨廷和罢职。礼部尚书汪俊、吏部尚书乔宇等仍坚持杨廷和的意见,他们率领九卿等上疏反对张璁、桂萼。前后共有二百余人,八十余疏。此外,给事中张翀等三十二人,御史郑本公等三十一人,也各抗章力论,认为当从众议。世宗说他们“朋言乱政,俱夺俸。”这时的世宗,已即位三年,有了政治斗争经验,年已十八岁,不再是幼冲,而且顾命大臣杨廷和已罢官,他亲操权柄了。所以大礼议,实际是以他的意志为转移,不遵从他的意见者,就予以夺俸、执讯、杖、下狱等处罚。争议虽又进行了十余年,不过是让持不同意见者,逐渐听命、就范于世宗的意志而已。在这个过程中,世宗信用、支持张璁、桂萼和席书等人,反对和打击不同意见者。嘉靖三年(1524)七月十五日的左顺门事件,世宗的反对派被压了下去,以前争大礼的各大臣,不敢再肆意抗衡,多“依违顺旨”,明世宗和张璁、桂萼的主张,超过预期目标地付诸实现。这年九月,改称孝宗为皇伯考,孝宗后昭圣皇太后为皇伯母。第二年,朱祐杬的世庙建于太庙之左,没有作过皇帝的朱祐杬,竟得以与皇帝同样享祀。嘉靖十五年(1538),明世宗认为“世庙”之称不妥,而改称“献皇帝庙”。嘉靖十七年(1538)九月,尊朱祐杬为睿宗,祔于太庙。
明世宗时的大礼议斗争,实质是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世宗一开始提出大礼议,主观上是出于尊亲。而杨廷和的一再反对世宗以生父为皇考,而坚持以孝宗为皇考,则是出于保持孝宗赋予他的顾命大臣的地位和权力。孝宗逝世至世宗即位这三十七天,他竟以顾命大臣和首辅的身份,屡颁政令,这些善政虽然应予肯定,但也表明了他的权势欲。附合杨廷和者,不少是希望借机改变自己的地位。明世宗坚持尊崇其父,反对以孝宗为皇考,则是为了压抑顾命大臣、内阁首辅的权势。张璁、桂萼等逢迎、阿附世宗,则是为了个人得势。在斗争中,为了压倒对方,往往不择手段,甚至颠倒黑白,给政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嵩的窃权乱政就是这一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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