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运


明代一种漕运方式。成祖永乐中疏通会通河,朱棣命都督贾义、尚书宋礼以舟师运粮。宋礼造浅船五百艘,平江伯陈瑄继之,船增至三千余艘。时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各有粮仓。长江流域江西、湖广、浙江等省赋粮一律由民运到淮安仓。有司遣官军分段起运。自淮安至徐州用浙直军,自徐州至德州用京卫军,自德州至通州用山东、河南军。以次递运,岁凡四次,可运三百余万石,名曰支运。《明史·食货志》:支运之法,支者,不必出当年之民纳;纳者,不必供当年之军支。”支运,就是各地缴纳漕粮,就近运到仓中储藏,根据规定年额,定期由官军分段北运。民粮就近入仓,力大减省,乃量地近远,粮之多寡,抽民船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三、五分之一给官军以为运输费用。不数年,官军多所调遣,遂停支运而复民运。民运因道远而不能按时到达。宣宗宣德四年(1427)陈瑄及尚书黄福又复行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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