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科
是清朝科举制度特定的考试科目之一。应试者只限于满、蒙、汉军之八旗人。考取的生员、举人、进士,前皆冠以翻译二字,以区别于一般文科。考试内容是:满洲翻译考试以汉字四书三百字为题,翻译为满文;蒙古翻译考试以满文四书三百字为题,翻译为蒙古文。无论考满文和蒙文翻译,均不考汉文。一般是乡试考一场,会试考两场,没有殿试。考满文翻译者,试前要初试马、步射,考蒙古文翻译者不考。报考翻译科的人历来不多,虽然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但因规定报考人数不足60人,便停止考试,有时也没有举行。翻译科始于顺治,只取翻译生员,雍正时始考取举人,乾隆时方取进士。取中复试优秀者用为六部主事实缺或主事上学习行走,其余由吏部任官,蒙古翻译多由理藩院任用。道光末,复试优等者则以翰林院庶吉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