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解》是注释佛教经典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佛教书籍。由明初南京天界善世禅寺住持释宗泐和演福讲寺住持释明(见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注解”) 奉诏而注。日本 《大正新修大藏经》收于第33卷 (No. 1073)。
宗泐和明曾奉诏校释 《心经》、 《金刚经》 和《楞枷经》。他们搜集古代各家对此三经的注解,经过校雠考订,一定其说,然后颁行天下,令天下僧徒习诵。《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解》即为他们奉诏而注的三经之一。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 《金刚经》,是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重要经典之一。此经主要思想是破除各种有无妄执,申明般若缘起性空的道理。般若类经典在我国很早就有传译,佛教般若思想在我国佛教初传时期,就成为佛学的主要流派之一。魏晋时又与玄学结合而大为兴盛。所谓般若学“六家七宗”就是从各个角度来阐述 《般若经》的义理。《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是般若类经典中的一种,现在流行的是姚秦时鸠摩罗什(344—413)所译的本子。原译本不分品目,现通行本将全经分为32分,相传为梁昭明太子所立。宗泐、明的《金刚经注解》因所分科节与通行的32分本不同,故不取通行分法,自成段落。
《金刚经注解》开卷即明确提出本经宗要为“以喻法为名,实相为体,无住为宗,断疑为用,大乘为教相。”所谓喻法为名,指本经经题以 “金刚”比喻佛法之坚利,能破万物,能断众疑。“实相为体”即指本经所明为一实相理。“无住为宗”指经中反复强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以无住之心破除各种执着,而“断疑为用”则指掌握本经所说的义理,即能断灭各种疑惑妄执。所谓“大乘为教相”者,指本经是佛为发最上大心者说,所以本经属大乘经典。
《金刚经注解》指出,本经的主要内容是由佛弟子善现(须菩提)启请,向佛陀请教如何才能安住大乘、降伏妄心。如来解答修行之法,则从理事二行上破执断疑。从理上说,菩萨所修之观,必须具备广大心、胜心、常心、不颠倒心。以此四心破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即以般若妙智,照了性空本无之理,则为降伏妄心。以性空本无之理指导无所住行,则能安住大乘。接着 《金刚经注解》又把如来说法,层层剖析,判为断二十七疑(一断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如此等等)。最后指出,本经以般若妙智为一经之宗。
该书完成于明洪武十一年 (1378) 正月,书成后诣阙进呈,由明太祖认可后,敕刊板行世,故它实为官定的注本。由于宗泐、 明在作注时曾校对各种古注本,因此本书对研究 《金刚经》及般若思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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