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不卖薪,湖上不鬻鱼
夫民有余即让,不足则争。让则礼义生,争则暴乱起。扣门求水,莫弗与者,所饶足也;林中不卖薪,湖上不鬻鱼,所有余也。故物丰则欲省,求澹则争止。
————(《齐俗训》)
鉴 赏
此语出自《齐俗训》。它的意思是说,在山林中柴薪难以出售,在湖区鱼虾也不易售出,因为这种地方有的是这类东西。在这里,《淮南子》作者借此阐述了“民有余即让”、“让则礼义生”的观点。
《淮南子》说:“夫民有余即让,不足则争。让则礼义生,争则暴乱起。……故物丰则欲省,求澹则争止。”这就是说,人们都丰衣足食就会互相谦让,而人民衣食不足就会互相争抢。互相谦让则礼义就会产生,而互相争抢则暴乱就会兴起。因此,如果人们的物质丰富了,人们的贪欲就会减省;而需求得到满足了,争夺的事情就会止息下来。乍看下来,这里似乎呈现出这样的思维逻辑: 有余→让→礼义;不足→争→暴乱。但是,《淮南子》在这里所表达的,并不是将“有余”作为“让”的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也不是说“让”的行为会直接导致“礼义”的产生;而是认为如果人们都衣食丰足了,那么人们就无须为了衣食等问题起争执,甚至争抢。不争执或争抢,则人们就有可能会互相谦让起来。换句话说,“有余”能够为“让”的发生提供更为有利的可能性条件或前提,“有余”这一场景或情境的存在让“让”的行为发生显得更为可能、更加现实。就像在山林地区,柴薪并非稀缺资源,人们对柴薪的欲求值也会因为其非稀缺性(“有余”)而自然变得很小。这样的话,人们由于这种极小的欲求值而可能产生“让”的行为的概率则将远大于可能产生“争”的概率。同样的,“让”的行为也更有利于“礼义”的产生,“不足”更容易导致“争”的发生,“争”则更为可能导致“暴乱”。《淮南子》作者看到这种“有余”、“不足”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力,进而主张应该通过控制物质的丰富与否、需求的满足与否来调节人们的欲望、社会的治乱,从而更好地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
此外,“夫民有余即让”、“让则礼义生”的观点是与黄老道家“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相一致的。黄老道家不赞成儒家式或法家式的积极有为的社会教化或政治管制,而主张通过“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方式让民众在相对宽松、相对自由的社会氛围下“自然而然”地形成和谐的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结构。而这种创造“有余”的方式则无疑是黄老道家“无为而治”政治理念的最佳选择。《管子》中有段名言,即“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说的也正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