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赵幽王歌》原文|鉴赏|赏析|解读
[汉]刘友
诸吕用事兮刘氏微,迫胁王侯兮强授我妃。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谗女乱国兮上曾不寐。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自快中野兮苍天与直。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贼,为王饿死兮谁者怜之, 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
《赵幽王歌》,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杂歌谣辞》。赵幽王,即刘友,本封赵王,因其被幽禁而死,故称赵幽王。为刘邦不知姓名的妃子所生。据《史记·吕太后本纪》记载,汉高祖刘邦死后,惠帝继位,性格懦弱,大权被太后吕雉掌握。吕后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一方面封昆弟为王,一方面逼迫刘邦诸子娶吕氏女为王妃,加紧对刘氏诸王的残害。赵幽王刘友,“以诸吕女为后,弗爱,爱他姬,诸吕女妒,怒去,谗之以太后,诬以罪过,曰:‘吕氏安得王,太后百岁后,吾必击之’。太后怒, 以故召赵王。赵王至,置邸不见,令卫围守之。弗与食。其群臣或窃馈,辄捕论之。赵王饿”。于是创作了这首诗,之后不久,即被饿死。
这首诗共九句,表达了赵幽王刘友濒临饿死时悔恨交加的沉痛心情。前四句以曲直交错的笔法,倾诉自己被害的政治背景。 “诸吕用事”和“上曾不寤”为曲笔反语,托言“诸吕用事”,实指吕后专权;正说“上曾不寤”,实乃上(吕后)有意为之,不过借“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为口实,好加之罪而已。她们都是乱国之女,害夫之妇。“迫我王侯兮强授我妃”,不是直接了当的怒斥吕后作威作福,擅权夺国,使刘氏丧权而身微躯贱,任其宰割吗?五、六句又以反诘语,揭示这一政变的谜底,是“我无忠臣”吗?不是,在我幽禁之时,曾经有冒死送饭者,但被吕后“辄捕论之”,这就是我丢国的真正原因。所以,只有身死原野之中,然后盼望苍天给予评判是非曲直了。这看似无可奈何,实乃“疾痛惨怛未尝不呼天也”。七、八两句只写其悔恨上当受骗、还朝的万分悲伤。他无限感慨,追悔莫及,早知如此,不如自杀,身为王侯而饿死,有谁人知道这可怜的下场呢?最后一句,终于怒不可遏,大骂“吕氏绝理”,死后要“托天报仇”。表现出一种金刚怒目式的反抗精神,真可与关汉卿笔下的窦娥形象争奇争雄了。
刘友并非诗人,但他遭遇奇冤,感受极深,激愤吟诗,情出天然,称之谓“成于哀乐,缘事而发”之作,列于汉代乐府诗歌之林,当无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