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诗。刘禹锡作于宝历二年(826)冬。这时诗人罢和州刺史,分司入洛,和因病免苏州刺史而返洛的白居易相遇于扬州,结伴同行,宴席上作此诗以和白居易的《醉赠刘二十八使君》。诗中抒发了自己被贬二十三年,故人已逝,人事已非的愤怨之情以及壮志未酬的忧郁,并表示新陈代谢不可抗拒,应当振作精神,不可颓唐。全诗立意高,造语新,比喻、用典贴切,表现了诗人豁达的胸襟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是历来传诵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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