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大罢工领导人之一。原名吉超,湖北竹山人。湖北法政学校毕业,律师。1921年10月参加中国劳动组合部武汉分部工作,曾和林育南等领导粤汉铁路和汉口人力车工人罢工,组织人力车夫工会。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受党的委派担任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法律顾问。他利用律师的合法身份,深入工人群众,积极从事工人运动,工人们亲切地称他为“劳工律师”。在“二七”大罢工斗争中被捕,15日在武昌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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